各学院(部)、淮安校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7号),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每年立项建设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使创新创业教育覆盖全体学生,力争使每名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1项创新创业项目。
二、项目类型、立项数量
1.创新训练计划:2023年我校可申报省级重点项目(资助经费)70项、省级一般项目 (资助经费)80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不限项,省级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学校拟立项校级项目(资助经费)400项,校级项目(经费自筹)不限项。各学院申报名额(含本部和淮安校区)详见附件1。
2.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分为4类: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一般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一般项目),其中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全校立项不超过50个创业项目。
3.省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全校立项限额1项(项目指南详见附件2)。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申报。
三、项目选题要求
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2.鼓励将学生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与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相结合,将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培育课题,让学生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
四、项目申报对象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2021级或2022级本科生,项目组成员为在校本科生,年级不限。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总成员数(包括主持人)不超过5人。
2.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负责1项省级及以上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3.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同年度已在其他部门获批立项的负责人不再申报。
4.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省级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35周岁(含)以内的指导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
5.近三年来指导的省级及以上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有未结题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再立项。
6.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即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或2023年6月至2025年5月。
五、创新训练计划资助额度及结题验收标准
1.创新训练计划资助额度
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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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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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配套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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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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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优秀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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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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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重点支持领域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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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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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奖励业绩点按学校有关绩效奖励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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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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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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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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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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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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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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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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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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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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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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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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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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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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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项目(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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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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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校级项目(自筹经费),要求学院或指导教师按照校级项目资助标准进行配套,充分利用品牌专业、重点专业建设经费等筹集配套经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应由企业提供0.5万元/项的经费。
2.结题验收标准
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六、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
申请人(项目第一负责人)登录“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http://kyxl.njfu.edu.cn/,进入“项目申报”,按要求填写。
2.指导教师审核
学生项目申报完成后,及时联系指导老师完成项目审核。指导教师登录“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http://kyxl.njfu.edu.cn/,进行项目审核,项目需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评审。
学生与指导老师请于5月21日下午5:00前完成网上申报和审核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参考“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各角色使用指南(详见附件4)。根据申报项目类型,申请人(项目第一负责人)同时还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电子版《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附件5)或《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6)。专业门类目录(本科)见附件7。
3.学院评审
各学院于5月26日前在管理系统中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创新训练计划)》(附件9),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名单。
4.教务处审核公示
各学院将推荐项目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公示后在系统中发布。
七、材料报送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请于5月26日前将《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创新训练计划)》的纸质稿(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一式1份及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联 系 人: 杨晓丽
联系电话: 85427582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21室
E-mail: sjk@njfu.edu.cn
2.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请于5月26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附件8)和《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创业训练计划)》(排序推荐)电子材料发送至303947046@qq.com,纸质材料送至创新创业学院。
联 系 人:潘卫兵
联系电话:85428883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621室
附件:
1.各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名额
2.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3.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4.“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各角色使用指南
5.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
6.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7.专业门类目录(本科)
8.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9.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创新训练计划)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