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经学生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学校立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631项,其中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210项,校级项目421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要求
1.请各项目组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研究内容和计划,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项目研究。
2.学校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行绩效管理,优秀项目给予奖励,不合格项目取消再次申报和指导资格,并核减所在学院下一年度项目数量。
二、项目资助经费
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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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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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配套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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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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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优秀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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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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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创新计划训练项目(推荐)重点支持领域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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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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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奖励业绩点按学校有关绩效奖励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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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创新计划训练项目(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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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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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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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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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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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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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创新计划训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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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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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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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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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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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项目(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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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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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费资助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学校拨付建设经费给予支持。项目立项时拨付50%经费,达到结题要求的,经教务处审核确认后再拨付其余50%经费。
校级项目(自筹经费),要求学院或指导教师按照校级项目资助标准进行配套,充分利用江苏高校品牌专业等筹集配套经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应由企业提供0.5万元/项的经费。
三、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实施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南林教〔2022〕42号)(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1-2年,经费使用期限为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或2024年6月至2026年5月。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方可认定素质拓展学分,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素质拓展学分不予认定。项目终止或结题不合格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可申请指导下一年度同级别或以上的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逾期未完成者原则上经费将予以收回。
四、结题验收标准
项目结题标准依据《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附件3)执行。
请各学院以及项目指导教师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加强组织管理和过程指导,以实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为契机,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附件:
1. 南京林业大学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 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3. 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教务处
2024年6月12日